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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注会行业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方案

日期:2014/7/16 来源:

为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完善基层选举制度,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中推行“公推直选”,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上级党组织“公推直选”指示和相关程序要求,采取党员推荐、群众推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公开推荐基层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在公推基础上实行直选,即通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直接选举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其中委员为差额选举,书记、副书记一般为等额选举。

二、职数配备

  党员不足7名的,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1名,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名;党员超过7名(含7名)不足50名的机关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3—5名,最多不超过7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2名,书记、副书记职数不得超过委员职数的一半。

三、候选人基本条件

  (一)有被选举权,党龄在2年以上。

 (二)党性强、作风正、在党员干部职工中有较高威信;一般为事务所主任会计师或合伙人、注册会计师。特殊情况可以是普通党员。从事过党务工作2年以上的党员。

  (三)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原则性强,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有较强的奉献精神,能够起模范带头作用。

(四)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素质较高,组织能力较强,熟悉党务,热心并愿意做党务工作,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

四、方法步骤

  “公推直选”工作分5个步骤进行: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各支部要成立“公推直选”领导小组,负责“公推直选”过程中的各项工作,确保顺利推进选举各项工作。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各支部通过召开动员会以及利用公开栏、网站等手段,进行广泛宣传,使本单位党员和群众了解“公推直选”的目的意义、职位职数、任职条件、推荐办法步骤等,以提高党员和群众的认知度和参与率。

(三)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和正、副书记建议人选。

1、开展民主推荐。各支部通过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组织推荐等方式,产生公开推荐人选。

(1)党员推荐。各支部组织所有正式组织关系在本单位的党员,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推荐委员、书记、副书记人选。按照得票多少(含差额选举20%的比例)确定候选人。

(2)群众推荐。按照本单位正式员工比例的10%作为群众代表推荐委员、书记、副书记。

(3)组织推荐。具体在推荐人选资格审查、候选人初步人选确定及考察、候选人预备及正式人选确定的过程中予以体现。如果本单位党员推荐的候选人人选不具备相关任职条件或经上级党组织了解不宜担任党组织负责人的情况,则由市行业党委结合支部工作情况推荐候选人,在基层支部进行直接选举。

对部分党员因业务出差或其他原因不能参加民主推荐大会的,可采取手机短信投票、电话投票、网络投票等方式进行,切实尊重党员的合法权利。

2、对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由现任党组织以党内外民主推荐为主要依据,讨论并提出基层支部推荐意见,报市行业党委审查批准。

3、公示: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由本届党组织委员会组织对初步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四)召开选举大会

1、组织全体党员大会,直接投票选出新一届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和正副书记。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2、进行投票选举时,先选委员,然后再选正副书记。

3、在委员选举中,经上级党组织批复同意的正副书记候选人如果没有当选,由新当选的委员会从其成员中研究提出正副书记候选人建议名单,报请上级党组织同意后,再进行选举。

4、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必须是当选的委员。

(五)报上级党委审批。选举产生后的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报经市行业党委批准。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在全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基层党组织中开展“公推直选”工作,政治性、政策性较强,是加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为此,市行业党委成立由王成双书记任组长、全体委员为成员的“公推直选”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各支部要把开展“公推直选”工作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公推直选”工作的顺利进行。各支部制定具体计划,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有序地开展工作。

  (二)分步推进,确保实效。“公推直选”工作要先行先试,讲求效率。选择2家基层支部先行试点,在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推广到全行业基层支部。

(三)加大宣传,严肃纪律。在注册会计师行业基层党组织中推行“公推直选”,要依法按章办事,充分尊重党员的意见,通过各种积极有效的工作措施把党的主张转化为党员的自觉行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不搞暗箱操作;要坚持把择优权交给党员,不搞行政命令;要尊重党员的民主选择,正确对待选举结果。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不正之风,确保“公推直选”工作取得实效。对“公推直选”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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